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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将试行质量保险


摘自《工程主体施工采购》第9期


  建设部已起草《建设工程质量保脸试行办法》(草案),并拟从今年起在福建省的福州、厦门两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保险试行工作,两年后推广。
  据悉,建设部已起草(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保险试行办法) (草案),并拟从今年起选取福建省的福州、厦门两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保险试行、工作。此举是否会增加买房人负担? “投保”楼盘销售趋势如何?对此福建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建设工程质量保险由施工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不会增加买房人的负担,但“投保”的楼盘无疑会成为福建,楼市的一大卖点。

  建设部门:保费不会转嫁给购房者


  据介绍,福州市今年起试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险,首先将在三类工程中推行,其中一类就是各类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险是由施工单位投保的,但保费会不会转嫁到购房人头上呢?《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保险试行办法》(草案)将给广大购房者一颗“定心丸”《办法》规定,投保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的第一年保险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在竣工验收第一年后的保险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由承保保险公司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承保保险公司承担;承保保险公司对质量缺陷维修盾,如果质量缺陷是该工程设计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责任造成的,由承保保险公司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的第一年保险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不及时负责维修,经催告仍不履行保修责任的,承保保险公司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开发商:投保楼盘将成新卖点

  《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施工单位为其施工的工程投保工程质量保修保险。施工单位未投保工程质量保修保险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商品住宅不得销售。投保费用应在施工企业成本中列支。据透露,国家将通过1~2年的试点,再全面推行该保险制度,并在未来《建筑法》的修订中, 把设计责任险、保修保险作为法律制度确立下来。对此,福州房地产开发商表示,此项试点工作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并发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塑造品牌;同时,投保了质量保险的楼盘会比较受消费者信任,因此这样的楼盘应该会比同一区域的其他楼盘好卖。

  施工企业:减少资金风险

  福建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行工程保险制度同时也是解决拖欠工程歉的有力措施。当前;建筑市场拖欠工程歉,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和债务链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由于一些建设单位强行要求施工企业缴纳工程造价3%-5%的质量保修金,然后又以保修期是建筑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或以工程存在质量缺陷为借口,扣留保修金,长期拖欠工程款。一个工程的施工利润也只有1%~2%,保修金就扣掉3%甚至更多,极为不合理。实施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后,施工企业就可以将大大少于原交保修金的钱用于购买保修保险,既保护了业主的权益,又减少了施工企业的资金风险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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