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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用限制性与鼓励性政策并举方式推动建筑节能


摘自《工程主体施工采购》第5期

  “我国采用限制性政策与鼓励性政策并举的方式推动建筑节能”。 这是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近日举行的第二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上作出的表示。

  仇保兴说,我国对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采取禁止投入使用等强制性措施进行限制;对超过节能设计标准或采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和绿色建筑,采取减免税收、费用、贴息贷款、财政补贴进行鼓励。

  据仇保兴介绍,初步确定实施经济政策的重点领域是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低能耗、超低能耗及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及国家推进建筑节能的能力建设等。

  仇保兴还说,我们正在构建中国特色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具体包括实施效果评价监测,建筑能耗统计、建筑能效认证、建筑节能性能测评与标识等制度。

  与此同时,建筑节能的法制建设步伐也在加快。现已完成《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初稿及相应的背景材料和相关制度专题论证报告。重新修订发布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扩大了适用的气候区范围和建筑类型。已经编制《绿色建筑技术导则》,指导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建设100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10个以上示范城市,以及若干个绿色建筑关键技术创新平台和国家实验室。

  仇保兴表示,未来的建筑业将不再是过去的秦砖汉瓦或传统的操作模式,必定进入一个全新的绿色建筑升级转型期。参照国际经验,加强绿色建筑相关的重点技术的研究开发力度,加快推广和普及国外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是构建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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